河北北省旭阳焦化集团20万吨/年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河北省旭阳焦化集团20万吨/年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旭阳焦化集团20万吨/年甲醇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定州市城区西北,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煤化工园区内,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原定州焦化厂)北约2km处。
建设投资:总投资29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精甲醇20万吨。
二、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厂区地表平整、运输车辆的行驶、混凝土制备加料、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施工机械填挖土方和挖掘弃土的临时堆存引起的扬尘。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一般指施工人员生活和食堂排放的生活污水。
(3)声环境: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站、振捣机和卡车等机械,。
(4)固体废物: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
(二)营运期:
(1)环境空气:本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源于转化预热炉烟气、甲醇合成弛放气、粗甲醇闪蒸气和精馏系统精馏塔尾气。此外,在甲醇合成、精馏以及产品储存过程中会有甲醇的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甲醇常压精馏系统精馏废水、废热锅炉锅炉排污水和各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3)声环境:本工程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压缩机、空压机及各种循环泵等。
(4)固体废物: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湿法脱硫产生的硫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催化剂
(5)环境风险: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贮存有一定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原辅材料及产品,主要为甲醇、CO、CH4、H2等。
三、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在施工中采取建筑材料定点存放,混凝土搅拌场所地面定时清理、定时洒水等措施,减轻二次扬尘对施工场地环境的影响,将不利影响降至最小。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和生活污水水量较小,水质比较单一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对施工提出了措施和要求,在采取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渣土贮运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将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厂内绿化用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合成弛放气、闪蒸气、精馏塔尾气均通过收集管道全部送转化预热炉作燃料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预热炉烟气通过25米烟囱直接排入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本工程循环冷却排污水、转化合成排污水、废热锅炉锅炉排污水等,所含污染物浓度很低,水质较好,属于清净废水,排至定州市污水处理厂。精馏废水、主生产区地面冲洗水和生活废水进80万吨/年焦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压缩机、空压机等运行噪声较高的设备单独布置机房,加强厂区绿化,隔断噪声传播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硫磺外售,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开封市中意石油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5)环境风险:本工程配备了先进的安全、防护、应急措施,设计中也对风险事故规定严格的对策措施,要求厂方根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框架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根据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企业应加强管理,杜绝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关于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政策;工程选址合理,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合理处置;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可以实现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312-5533933
Email: zhangy@risun-group.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203号
联系人:邢书彬 赵智亮
电话:(0311)87908413 传真:(0311)85518022
Email:zzllwyl@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编:050051
七、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河北省旭阳焦化集团20万吨/年甲醇项目建设和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2008年 1 月 1日起自2008年 1 月 10日结束。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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