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科技大学对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建工程环评信息进行公示。
一、拟建工程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园区,定州市大奇连村旧址,南距大奇连村1100m,东距小奇连村1000m,西北距东坂村750m,总占地面积约为66670m2(100亩)。项目企业投资部分总投资25580万元。
定州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总规模为600吨/日,装有两台焚烧炉,单台的日处理垃圾300吨。设计工况下,垃圾的低位热值为6000kJ/kg,可产生中温中压参数(4MPa,400℃)的蒸汽约为44.12t/h,远期蒸汽产量将达到66.18t/h,发电机组为9MW汽轮发电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编制报告(收集公众意见) 报告送河北省环保厅评估中心预审 专家评审 报告修改 报河北省环保厅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区域环境概况;(2)工程分析;(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5)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6)环境风险评价;(7)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8)公众参与调查;(9)厂址选择及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主要包括: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以便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更好的体现公众的意愿,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澧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瘟庙街银都花园2号楼601
联系电话:0312-5538619
邮 编:073000
E-mail:huang-qq@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科技大学
联系人:周保华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号
联系电话:0311-88632210
邮 编:050018
E-mail:zbhkd@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对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日期为2009年7月1日-7月14日。
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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