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定州环保局2009-8-5 11:03:07

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定州市大奇连村北1000m

 

建设投资:总投资为25580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300t/d国产炉排式垃圾焚烧锅炉,配1×9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建成后,日处理垃圾600吨,年最大发电量42×10660×106kw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况

 

1)空气:垃圾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在垃圾卸料平台的进出口设置风幕门。垃圾仓内由锅炉一次风机维持负压,抽气进入焚烧炉内焚烧,防止臭气外泄,垃圾渗滤液收集室空间设置送、排风口,排臭风机将垃圾渗滤液收集室内产生的臭气引入到垃圾仓,通过焚烧炉一次风风机吸入焚烧炉燃烧、分解,厂界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焚烧炉烟气治理采取燃烧控制+半干式洗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进行废气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限值要求。

 

2)地下水:本工程垃圾储池、垃圾贮仓、渣仓、飞灰仓、渗滤液池采取防渗措施,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地表水:本项目渗滤液经过厂内处理达标后送至抚宁污水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质、水量对污水厂处理影响较小,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布置,鼓风机和引风机风道中加设消音器,汽轮机房采用隔音建筑,加强厂区绿化,隔断噪声传播途径。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固废:焚烧产生的飞灰及灰渣均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送焚烧炉焚烧,不外排。

 

6)生态环境:本项目焚烧垃圾会排放酸性气体SO2NOxHCl。通过预测,各酸性气体浓度远小于保护农作物SO2NOx、氟化物(参照)的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排酸性气体对周围农作物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农作物的生长产生危害。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可有效地减少生活垃圾的重量和体积,消除了传统填埋方式处理垃圾对植被、水体、土壤等自然资源的损害,使生态结构修复时间减短。使生态环境功能增强。

 

7)环境风险:本工程配备了先进的安全、防护、应急措施,设计中也对风险事故规定严格的对策措施,要求项目运营后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根据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运营后应加强管理,杜绝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垃圾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在垃圾卸料平台的进出口设置风幕门。垃圾仓内由锅炉一次风机维持负压,抽气进入焚烧炉内焚烧,防止臭气外泄,垃圾渗滤液收集室空间设置送、排风口,排臭风机将垃圾渗滤液收集室内产生的臭气引入到垃圾仓,通过焚烧炉一次风风机吸入焚烧炉燃烧、分解;焚烧炉烟气治理采取燃烧控制+半干式洗涤+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进行废气处理系统。

 

2)废水:生活污水及渗滤液进入经过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抚宁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安装消声器、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4)固体废物:焚烧产生的飞灰、灰渣均被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本工程配备了先进的安全、防护、应急措施,设计中也对风险事故规定严格的对策措施,要求项目运营后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根据风险事故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运营后应加强管理,杜绝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属于环保工程,可以解决定州市及周边四个县市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本工程环保治理措施合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能够确保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产生的焚烧飞灰按环保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可以实现总量控制指标。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可以接受。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澧

 

联系地址:河北省定州市瘟庙街银都花园2号楼601    

 

联系电话:0312-5538619 

 

    编:073000          E-mailhuang-qq@126.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作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科技大学       联系人:周保华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70      联系电话:0311-88632210

 

    编:050018                     E-mailzbhkd@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对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日期为200972588

 

                                  

 

 

 

 

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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